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咨询秦皇岛婚姻方面的律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子女所有约定有效吗

2020-09-24 14:34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共同财产有比较大的争议,双方都不希望对方多分共同财产,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一方就提出了将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所有,各自都没有获得夫妻共同

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共同财产有比较大的争议,双方都不希望对方多分共同财产,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一方就提出了将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所有,各自都没有获得夫妻共同财产可能。那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子女所有约定有效吗?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一、咨询秦皇岛婚姻方面的律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子女所有约定有效吗(《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有效。只要财产是夫妻两人共有合法财产,夫妻俩就有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利。可以约定以后把财产都给孩子,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起书写这份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然后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一起到本地公证处,给这份协议做公证,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就可以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咨询秦皇岛婚姻方面的律师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只要财产是夫妻两人共有合法财产,夫妻俩就有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咨询秦皇岛婚姻方面的律师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